青海省司法厅公告(第5号)
青海省司法厅公告(第5号)
青海省司法厅公告(第5号)
案件审判。西宁市(xīníngshì)中级人民法院供图
法庭审判。通讯员 苗 艳(yàn)
2025年4月25日,2024年度“全国(quánguó)(quánguó)破产经典案(àn)例”提名奖评选结果公布,经过对来自全国范围内各机构独立或共同申报的161个案例三轮投票(tóupiào),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、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案榜上有名。
“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。”典型案例是人民法院审判经验和(hé)司法智慧的(de)结晶,对于类案办理起着(qǐzhe)统一裁判尺度、规范法律适用的作用,是最生动的法治“教科书”。
一直以来,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培育(péiyù)工作,将案例研究与审判实务深度融合,以典型案例培树提能力、铸品牌、促审判,推动新时代法院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创新发展,打造出一批在省内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(yǐngxiǎng)的(de)典型案例,走出了一条(yītiáo)富有特色的典型案例培育之路(lù),有力助推了全市司法高质量发展。
从案件到案例(ànlì)的华丽转身
“办案就要紧盯典型案例培育,不能因思想不重视,理念跟不上,让典型案例从手中滑过(huáguò),要让每一名法官都能收获办成典型案例的(de)喜悦。”这是西宁中院党组对(duì)全市法院发出转变(zhuǎnbiàn)办案理念、培育典型案例的动员。
能被评为典型(diǎnxíng)案例、精品案例,重点在选好角度,关键在深入挖潜。典型案例的(de)培育不能指望等、靠、碰,案子的先天资质是一方面,但更重要的是办案法官要有善于(shànyú)发现(fāxiàn)典型案例“种子”的敏感性和培育典型案例的专注(zhuānzhù)度,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“眼睛” ,善于从案件事实、法律关系和社会效果方面捕捉案件背后的“闪光点”。
湟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电缆偷盗案中,被告人(bèigàorén)杨某某、李某某经事先商议,意图盗窃(dàoqiè)电缆线。在盗割电缆线时,杨某某伙同他人所持钢锯(gāngjù)将铁塔高压线路(xiànlù)锯断后造成(zàochéng)短路出现打火现象,意识到危险遂驾车逃离现场。该案中,被告人李某某虽未直接实施盗割电缆行为,但因参与事前共谋、纠集人员并负责望风接应,被认定(rèndìng)为主犯,体现了“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(shíjì)作用”为核心的主从犯区分标准。这一裁判规则突破了传统“望风即从犯”的机械认定,强调对犯罪整体危害性及(jí)行为人主观能动性的综合考量,对同类案件(ànjiàn)具有重要指导意义,因此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。
城西区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审理的我省首例以(yǐ)认购碳汇方式实现替代性修复的非法占用(zhànyòng)农用地案件中,办案法官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,但随着对案情的深入了解,发现该案以认购碳汇方式实现替代性修复,对司法(sīfǎ)助力实现国家“双碳”目标(mùbiāo)有重要意义。通过精心审理,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司法保护典型案例,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参考。
从普通到(dào)典型的选育管用
典型案例作为先进(xiānjìn)司法(sīfǎ)(sīfǎ)理念、司法智慧和司法经验的传递载体(zàitǐ),以其具体性和参照性为类案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一般标准和“样板”,让广大法官无需经历“为伊消得人憔悴”的焦灼,即可拥有“山重水复疑无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”的惊喜,从而促进整体司法水平的提升。
西宁中院通过强化每一名法官的(de)“精品意识”,把对典型案例的培育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,从案件受理就(jiù)开始谋划,按照典型案例的标准去(qù)培育,养成办精品案件、树典型案例的意识,建立起精准(jīngzhǔn)识别、精心培育、精确运用、精细考核(kǎohé)的“全链条孵化”机制,用实际行动(shíjìxíngdòng)把一个个“小案”办成人民群众可感受、能体验、得实惠的典型案例。
“被告人犯盗掘古墓葬罪,判处……”这本是一起(yìqǐ)普通的(de)盗掘古墓葬案,但西宁中院在审理时发现本案“含金量(hánjīnliàng)”较高,被告人盗掘古墓葬的行为对黄河流域文化遗产(wénhuàyíchǎn)保护有重要影响,及时(jíshí)将该案(gāiàn)列为典型(diǎnxíng)案例培育对象,优选具有良好理论功底和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作为承办人,对案件定性、文书制作、案例撰写、价值定位等方面进行专门指导、全程跟踪,确保案件质量(zhìliàng)与案例品质均达到优质标准,最终该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“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”典型案例。
西宁中院以审结的(de)省投集团、华鑫水电等破产重整案为主要(zhǔyào)素材,提炼了案件办理过程中服务保障(bǎozhàng)经济促发展、创新审理模式解难题、彰显司法温度重效益(xiàoyì)等主要做法,报送的《变破(biànpò)为立、以破促兴,全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》案例,被评为西宁市2023年度(niándù)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佳典型案例,这既是法院担当履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,更是法院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工作的生动缩影。
从点上出彩(chūcǎi)到全面开花
培育典型案例,办好案是前提。培育典型案例的过程就是高质效(xiào)办案的过程,也是提高队伍素能的有效途径(yǒuxiàotújìng)。
近年来,西宁中院坚持以典型案例(ànlì)培育为抓手,将典型案例培育融入办案日常,全流程部署跟进,一体化精心打磨,实现在办案中培育、在培育中办案,持续提升了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案件(ànjiàn)办理质效。与此同时,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(de)示范引领作用,确保“办理一案影响一片”的效果最大化,以更优(gèngyōu)法治产品赋能法院工作(gōngzuò)提质增效。
5件(jiàn)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(ànlì)库、3件案件获评年度“全国破产经典案例”提名奖、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(sīfǎ)保护典型案例、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“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”典型案例、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、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……这一个个典型案例,是(shì)西宁(xīníng)中院久久为功,倾力实施典型案例培育工程(gōngchéng)的“成绩单(chéngjìdān)”。通过(tōngguò)典型案例培育以点带面,西宁中院争办精品(jīngpǐn)、比学赶超的氛围日益浓厚,广大干警实现了从工作只求“过得去”到追求极致“排头兵”,见贤思齐、争先创优的精气神被充分(chōngfèn)激发出来,推动了西宁中院办案质效更优、能力更强、风气更新。
2024年,西宁中院(zhōngyuàn)法院(fǎyuàn)共受理各类案件104779件,审结93960件,同比上升1.73%和(hé)1.34%,分别占全省法院的51.8%和50.97%,8个集体(jítǐ)6名个人获得省级部门以上表彰。
“培育典型案例(ànlì)是提高法院队伍专业水平和办案质效的有效途径,更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。我们通过挖掘典型案例培育这口‘富矿’,提升(tíshēng)了队伍素能,提高了案件质量,促进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(fāzhǎn)。”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(fùzérén)表示。
今后,西宁中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牢固树立精品(jīngpǐn)案例(ànlì)意识,充分发挥典型(diǎnxíng)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,不断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培育工作,厚植(hòuzhí)典型案例生成土壤,注重典型案例的成果转化,着力打造典型案例工作新局面(júmiàn),以实干之姿奋力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《青海日报》(2025年07月03日 第(dì)7版:政治)
声明:以上内容除注明来源(láiyuán)稿件外,均为青海日报原创稿件,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(zhuǎnzǎi)!



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